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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是否真得罪了上帝?

鄭果牧師 你得罪了人嗎?你不應問自己,應問對方。同樣的,有沒有得罪上帝,不應問自己,該問神。我們以為沒有得罪上帝,但上帝在聖經中告訴我們:「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上帝的榮耀 」(羅馬書三章23)。 甚麼是罪呢?羅馬書第一章有解答:一、不認識上帝──人是上帝造的,卻不認祂,就是知道有上帝也不敬拜祂,反去敬奉受造之物。二、不感謝上帝──創造主先造宇宙萬物,然後創造人,使人得享受造物,但人無感謝的心。三、不榮耀上帝──上帝造人是叫人榮耀祂,可惜人接受魔鬼的試探,違背上帝的旨意,代代相傳,犯罪作惡,致靈魂離開創造者,身體也死亡。世人都得罪上帝,那怎麼辦呢?我們有兩個選擇:一是甚麼都不管,祂作祂的上帝,我過我的人生;大家互不相干。然而,如果不與上帝和好,離開生命之源,心中沒有平安喜樂,人生沒有方向,沒有倚靠,沒有永恆歸宿,只有上帝的震怒 (約翰福音三章36),只有死亡;結局是灰暗失望。 另一個選擇與上帝和好。要怎樣和好呢?人要與人和好,多半須有一位中間人。這中間人就是中保。耶穌基督就是我們的中保,祂是神,又是人,使我們與神和好。耶穌基督為了救贖世人,從天上降下來,神成為人,住在人中間,作神人之間的中保,為世人被釘死在十字架,替世人付出贖罪的代價,死後三日復活,證明祂是神,勝過死亡、陰間和魔鬼的權勢。復活後升天,為信徒及傳福音代禱。親愛的讀者,你若接受中保耶穌基督為救主,就能與神和好,罪得赦免,且得到真神永遠的生命。聖經說,上帝「願意萬人得救,明白真道。因為只有一位上帝,在上帝和人中間,只有一位中保,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;祂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,到了時候,這事必證明出來。」(提摩太前書二章4-6)

錢財如煙如夢

周奇燕弟兄 從前,我愛錢如命。我的人生目標就是要賺很多很多錢。我相信金錢萬能,無錢則萬萬不能;所謂養兒防老,積穀防饑,貧賤夫妻百事哀;只要有錢,就有一切,有快樂有安全。所以我拼命工作,一份工作賺錢不夠,我做兩份,甚至三份;我以為我能掌管自己的命運。儲夠了錢,我就買房屋,一間、兩間、三間。後來為了賺更多錢,就開始做生意。我的人生一直被貪念牽著走。每天四時,我就如機器般開始發動,起床出門,一直做到晚上九時,才拖著疲乏的身軀回家。一星期工作七天,可以想見,完全沒有時間和家人相聚。 好景不常,1990年美國發生金融風暴,經濟衰退。我的生意一落千丈。終於到了九三年,無奈結業,欠下一身債務。夫妻二人常為此反目吵架。1995年初,我因婚變而家庭破碎。自此,經常一個人在街上遊蕩。有時和朋友喝咖啡、賭錢、飲酒。我要用酒來麻醉自己。我害怕回到那個只有一個小房間的家,獨對著四壁。那種空虛、寂寞、無奈的感覺,叫人作嘔。我一向以為,憑著努力,我可以建立一個溫暖的家,我可以克服一切困難,人定勝天。沒想到人算不如天算。我一生辛辛苦苦所爭取、所建立的,到頭來轉眼成空。我現在已一無所有。 我很愛我兩個女兒,卻得不到她們的諒解。我以為做父親的責任是賺錢養家,我以為這就是愛。我不知道,我忽略了和她們一起成長,忽略了和她們培養感情。我沒有在她們身旁噓寒問暖,沒有時間聽她們說話,沒有分享她們的快樂和悲傷。我除了賺錢,就是賺錢。原來我並不知道怎樣去愛,也不知道怎樣自愛。人生多麼無奈,多麼絕望,也多麼痛苦。沒有人了解我,沒有人明白我的痛苦。 我只能借酒消愁,買醉逃進夢鄉。可惜酒醒時,那份錐心刺骨的痛及無限的失落感依然存在。酒入愁腸愁更愁。我像是一個快要淹死的人,希望胡亂抓到一點什麼,於是求神拜佛,占卜算命,看風水,希望找到一線生機,重新拾回失去的一切。可惜,虛空的虛空,虛空的虛空。我依舊寂寞徬徨,不知所措。不知活著是為什麼。 不過那時,冥冥之中,我覺得仍有神帶領。但是滿天神佛,哪一個才是真神? 一個偶然的機會下,我結識了一個基督徒,他告訴我耶穌來救世人。我聽了不信。簡直是天方夜譚嘛!後來,他給我寄了幾卷磁帶。我聽後茅塞頓開,漸漸明白我過去走錯了路,於是認真聽福音。 一個早晨,在上班途中,我心中有很大感觸,誠懇地向上帝說:「主啊,如果你是那位我一直尋找的神,為什麼你不再來人間,領我們重回你的身邊?我們...

雲上太陽永不改變

黃寶燕 我生長在首都馬尼拉。1987年到香港結婚。婚後育有兩個女兒。 申請離婚 我在香港沒有甚麼朋友,去教會好像是精神寄託。幼女幼稚園的陳老師常借福音性錄音帶給我聽,並鼓勵我。她知道我和丈夫感情不好,常吵架。丈夫天天除了工作就是看新聞和辦自己的事,沒閒陪我們。直到一天我決定和他離婚,自己到法律援助處詢問,政府接納我的申請,半年之內收到很多律師信,最後安排了時間上法庭。陳老師得知此事後,勸我禱告,求問上帝這樣做對不對。我答:「等事情辦妥了,我自然會禱告。」她問:「妳鐵定有時間等嗎?」我不能回答。當天晚上,坐立不安,徹夜輾轉反側,不能成眠。我的個性雖然剛硬,心裡卻感到上帝不喜悅我離婚,我這樣做是得罪上帝。於是起來禱告,求上帝赦罪,承認自己信心不足,願意遵照祂的旨意行。可是心裡納悶,暗想:如果我取消辦理離婚手續,一切費用將由我負責,豈不糟糕?最後我決定把煩惱交給天父上帝。告訴祂,我倚靠祂,請祂幫忙解決。 次日在法庭上,外籍法官審理我們的案件。他得知我們要求復和時,用好奇的眼光看了我們一家四口,含笑稱讚女兒漂亮,說她日後可以參加選美。那時我的心情緊張,不知要付多少庭費。誰料法官宣判一切費用全免。這真是天父上帝的恩典!讚美主!我的婚姻雖談不上美滿,但也維持了十五年,我很珍惜這個家,希望盡力做好自己的本份,教導女兒們認識真理,給她們一個完整的家。 身體衰殘 我1995年右腳疼痛日漸嚴重,檢查不出原因。次年因回菲律賓探親,順便檢查一下。照了磁力共振,證實脊骨有問題,需要做大手術。我祈求上帝醫治。上帝用聖經使徒行傳十七章28節回答:「我們生活、動作、存留,都在乎祂……。」我遂安心靠主,結果手術平安,走路沒問題。復原後感觸很多,回香港後,生活中更體會到這位創造主是永活的真神。 不料六個月後,眼睛又看不清了。我找眼科醫生檢查:眼膜沒事,也查不出病因。到聖誕節回菲律賓做了磁力共振,發現是腦裡長了腫瘤,壓著視神經,病情會隨時惡化、令我失明。聽後,我不禁淚流滿面,心裡抱怨:「怎麼又是我?!」6個月前,不是才動了脊椎手術,怎麼又來一個更危險的大手術? 醫生說,時間不能再拖了,我須早做決定。家人聽後替我難過,尤其是媽媽,年紀大了,她想到兩個外孫還小,由誰照顧呢?最後我想:「人的盡頭,是上帝的開始。」我學習降服於上帝。新年到了,手術終於排了日期。這次危險性極高,但我知道生命掌握在上帝天父...

真自由

黃文亮 扭不過太太,跟她上了教堂,可是我混身不自在。像我這種人,教堂怎是我來的地方?不錯,我小時候上過教堂,根據爸媽說,30多年前,當我還是8個月大,我患上了猩紅熱,連續幾天高溫不退,醫生宣佈我沒得救,即或不死,日後也是個白癡。是外公領著爸媽迫切祈禱上帝,把我從死亡關裡帶出來。因此我年紀小小便受了洗。我生長在一個基督教家庭。可是我並不是一個真基督徒。 17歲那年,我藉口專心唸書,搬到愛邊和幾位同學居住。我自由了,從此不再上教堂。不久我開始抽煙、喝酒、吃檳榔,膽子越來越大。逃學、打架、鬧事成為家常便飯,甚至向公司行號索取各種保護費。吃、喝、玩、樂、睹是我生活的重心,暴力是我處世的方法。高中三那年,我活在人間地獄,像隻魔鬼,不是今日去打人,就是害怕明日別人來尋仇。我的生命沒有保障,我是警察局的常客。過去的純真和快樂已遠離我。畢業前的兩個月,我因犯法,被學校開除,沒有一間學校肯收容我。好不容易找到一間外縣私立學校收我讀書,才進去幾天,卻又和當地不良份子衝突起來,真好像被鬼迷了心竅! 偶然一個人靜下來,也會想起父母含辛茹苦把我養大,供書教學,為我不知流了多少淚水,為甚麼我竟這樣不孝和不知長進呢?我不能回答。只知道小時候最常去的教會,現在是我最討厭的地方;小時候最常背誦的聖經,現在是我塵封最厚的一本書;我像一隻自投落網的蟲,等待被吞吃。 上帝竟憐憫我,賜我一位正當人家的好女子為妻。婚後,在家人鼓勵下,我也想改變環境,便隨太太往巴拿馬定居,嘗試經營生意。剛到新環境,語言和生活都很不習慣,工作使我感受壓力,加上其他因素,我們家庭不和,工作又不愉快,我便借煙、酒、睹來麻醉自己。太太要我上教堂聚會,我總找各種藉口推辭。 在巴拿馬前三年,我仍感迷失,不知茫茫人世,生活目標是為了甚麼?從12歲起,我就有這種漂流、無家可歸的感覺。每一次迷失徬徨,上帝的話都臨到我。可是我美一次都不理會。慈愛的天父仍然沒有離棄我。祂等待我像浪子的父親等待兒子歸來。在我太太的耐心的幫助和愛護下,再加上教會的弟兄姊妹為我恆切代禱,我又回到教會。 我犯的罪太多,我覺得不配來教會,我心中經常自責,每次聚會都感到很大壓力。在牧師的指導下,我開始祈禱,求上帝赦免我的罪。我讀到一節經文:「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,巾白就幾時除去了。主就是那靈。主的靈在那裡、那裡就得自由。」(哥林多後書三章16-17) 主光照我,使我知...

神就是愛

遠志明牧師/ 當我在這裡訴說「神就是愛」的時候,實在難以像做學問一樣慢條斯理的論證,我不能不用讚美的口氣,不能不用感恩的語言。 神的創造、養育之愛 我們中間誰沒有在夜空下仰望過漫天的繁星呢?我常想,這些密密麻麻、層層疊疊、數也數不清的星星,一個個看起來小小的,其實比地球不知大多少倍呢!地球夾雜在他們之間的黑暗中,該是多麼的顯眼、多麼孤獨啊!可是,在這小地球上,竟然繁殖著五十億聰明智慧的人!有一個不遠也不近的太陽給他們光照,一層不濃也不稀的空氣供他們呼吸,又春夏秋冬的循環效應,使動植物可以生生不息。在這小小的地球上,一切條件是如此的齊備,正好養育叫做「人」的這種生靈。這難道純粹是偶然嗎?在茫茫的宇宙中,在無數的星體中,出現了我們這追求人生目的和意義的人類,反倒是來自無目的的無意義的盲目力量嗎? 出現了我們這樣一種具有高度智慧和理性的人類,反倒是一種無智慧、無理性的巧合嗎?朋友們,當你看到一條小溪從山上流下來,你就知道那山上必有活水的源頭。為甚麼當你看到人類生機勃勃的生命和智慧,就想不到,這生命和智慧也必然有一個活的源頭呢?噢,宇宙的主宰,人類的造化者,我們每天都生活在祢的愛中;我們的生命和智慧本身,就是祢愛的傑作!這個蔚藍色的、充滿了生命和智慧的小小地球,每一寸土地、每一抹陽光、每一滴雨水、都彰顯著祢的愛。我們這些被養育在地球上的人們,每一根頭髮、每一次呼吸、每一口飲食,都是來自祢。 人的悖逆、人揩越之過 不幸的是,生在神的大愛和恩惠中的世人,卻越來越不認識這愛。我這樣說,是因為當初我們的上古祖先們,雖然對神不甚了解,卻是懷著敬畏仰慕之心。僅以中國為例,堯、舜、禹三帝,夏、商、周三代,都是敬畏神、祭拜神的。到了老子、孔子、墨子那時,大道隱去了,到老子依然求道,說:唯有道,能拯救世人,赦免其罪。孔子一生慕道,敬神而不得,他說「獲罪於天,無所禱也。」墨子更是明白地指出,天下一切的敗壞,都是因為世人不再敬畏神。他說:上天對世人的愛多麼深厚啊,陳設了日月星辰,立下了春夏秋冬,降下雨雪霜露,佈置山川溪谷,這都是要讓天下人得享利益福澤啊。 後來,被賦予智慧的人類,竟宣稱除他的智慧以外,一概沒有智慧;被賦予生命的人類,竟宣稱在他的生命之前,沒有生命;被賦予了理性的人類,竟宣稱除他的理性,沒有理性。世人靈魂的眼睛越來越瞎了,神的大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,世人卻視而不見;神藉著...

現代法利賽人

王其昌 耶穌所講的比喻中,「法利賽人和稅吏」的比喻並不容易領悟。(路加福音十八章9-14) 「法利賽人」和「稅吏」在耶穌時代給人的印象,跟我們今日讀聖經時極不一樣。如果我們明白當時的社會背景,「稅吏」實在是等同賣國賊──他們從羅馬人手中投票,取得這職位,利用自己的職權搜括民脂民膏,無所不用其極。相反的,法利賽人無論在公開場合或個人的生活都十分嚴謹。而且因為對律法的認識,受到猶太人普遍的尊敬。 耶穌為甚麼要將這兩種人作對比?而且比喻的含意又跟當時社會的價值標準有那麼大的衝突? 我們要留意耶穌講這個比喻的對象,是「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,藐視別人的」(9節)。然後祂述說這兩個人到殿裡去禱告的情形:法利賽人的禱告是「自言自語」,向神數算自己的義行:不像別人勒索、不義、姦淫,也不像那個稅吏罪惡滔滔。 另一方面,稅吏站在聖殿的外院 (他根本不被允許進入聖殿),他俯首捶胸,因為自知絕望,無可救藥。他求神「開恩可憐我這罪人」,原來這句話的意思是求神可憐他這個「罪大惡極」的人。親愛的讀者,我們是他們倆當中的哪一個呢?或者你會說:「我沒這個稅吏那麼壞,我不至於 (也沒機會) 仗勢凌人、搜括不義之財!」但試想想:我們心中的貪慾、惡念比這個稅吏少嗎?不見得。有人說,我們每個人的內心,其實都是一個又大又臭的垃圾桶,不過有學養的人懂得把蓋子蓋上,那些販夫走卒則不懂得矯飾掩蓋。 弟兄姊妹,多少時候我們在教會中,碰到一些「出身不如我們」、「教養不如我們」的肢體,也會像法利賽人般喃喃自語:「這個弟兄靈命膚淺、勢力拜金…那個姐妹胸無點墨、喋喋不休…神啊,幸虧我不像他們,我信主的年日不淺,對聖經有一定認識…我在教會積極事奉,十分一奉獻之外,還作…。」這豈不像一個現代版的「法利賽人的禱告」嗎? 不信耶穌的讀者也不例外哩!對,你不禱告,但你豈不也曾「自言自語」說:「我不像那些基督徒們那麼迷信。」或:「基督徒沒甚麼嘛。我看基督徒還不如我呢!」「基督教是弱者的手杖,我不像他們軟弱。」 原來,在我們每個人心裡,都有一個自我膨脹的法利賽人!我們真需要叫:「上帝啊,開恩可憐我這個無可救藥的罪人!」

被丈夫毆打怎麼辦?

親愛的曉君: 多謝上帝賜給你智慧,多年來忠心的回答讀者問題。我的好友婚姻出了問題。她五、六年來,為了堅持要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而忍氣吞聲,被丈夫打罵也不敢報警。每次向丈夫要家用,就遭拳頭相向。以前我只為她祈禱,求上帝幫她們一家和睦相處,有時幫助她照顧孩子,分擔艱難,以為這樣做就盡了朋友的責任。只是現在這朋友的孩子,也學會一不開心就打母親,向母親要錢買東西,不給就打母親。這朋友沒工作,何來多餘的錢呢?最近她丈夫把她所有的東西都打爛,也打傷了她,她不得已報警。我陪她去法庭申請保護令,法官問她要不要分居,她拿不定主意,問我怎麼辦。這真難倒我了。我不敢教人離婚。我是單親母親,嚐盡了沒丈夫的悲痛與苦難,請你救救我也救救她! 一姊妹上 親愛的姊妹: 謝謝來信。妳朋友的矛盾,相信也是很多生活在丈夫暴力下的婦女的矛盾。選擇不受虐待嘛,就得離婚,面對沒有丈夫、做單親媽媽的艱難和孤單歲月;選擇婚姻嘛,就須忍氣吞聲,繼續受毆打,被虐待。被虐婦女所常看見的,就只是這兩個選擇。許多婦女,為了孩子,為了家醜不外揚,加上恐懼心理,都不敢向外求助,除非到了不得以的地步,都不輕易向人啟齒。 感謝上帝,妳朋友有妳這好友,可以傾聽她的苦水,幫助她,支持她 ──雖然妳無法實際解決她的問題,也不能替她做決定。那是她的責任,她必須自己做決定,因將來要承受後果的是她而不是妳。 我想,妳一定希望能更實際有效地幫助她。我鼓勵妳閱讀有關家庭暴力的書籍和文章,以便了解暴力家庭成員的心理狀況,掌握輔助被虐婦女的要訣。妳不妨將妳的讀書心得逐日轉告她,開啟她的視野,鼓勵她從一些小事起學習做決定。妳不但要為她代禱,更須介紹她認識耶穌,教她祈禱,學習凡事交託主耶穌。但願上帝藉妳,在適當的時候,把妳的朋友從苦境中領出來,不但讓她蒙恩得救,希望她的丈夫、孩子,都一同蒙恩。 以下是有關家庭暴力的一點常識,相信對妳有用: 第一、何謂暴力婚姻家庭?最簡單的就是夫妻二人 (通常家中有幼童),一方使用暴力,毆打,或出言恐嚇,或性侵犯對方,用意是制服對方,讓對方就範。這種毆打,不是幾年才偶而發生一次,而是週期性的,不斷循環,從幾個月一次,到一月一次,每週一次,甚而天天都如是。 施暴者都是男性,偶而也有女性。他們的關係環繞三個階段。第一是張力、衝突的蘊釀期。如丈夫在外工作,碰到很多不如意事,或是人際關係不好,或生活和工作有壓力;但是他不會疏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