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彩虹眼鏡

李虎// 迎著輕風細雨,我和女兒一齊駕車回家,轉過灣,到了山谷路後,女兒開始叫喊:「爸爸,快看!好漂亮的彩虹。」抬頭望去,果見七彩的弧虹,像一匹巨大的綢緞掛在天空,又像一座綺麗的彩橋接連兩邊的山,使森林平添幾分秀色。「爸爸,快點開!我們就要追上彩虹了。瞧!前面路旁的電線杆,那就是彩虹的頭。」 我們一路追著,過了電線杆,發現彩虹的頭還在前面。不一會,我們已經到了家門,彩虹卻沒追到。 女兒不依,不停發問:「彩虹是甚麼組成的,為甚麼下雨才可以看到呢?」 我回答說:「雨珠折射陽光,形成彩虹,當然只有下雨才可以看到。」 女兒又問:「照你說來,只要有陽光,就會有彩虹,只是沒有雨珠折射,我們看不到而已。是這樣嗎?」 我說:「我從來沒有想到這個問題;不過,當然是這樣囉。」 「爸爸,我長大後要發明彩虹眼鏡給你戴上,讓你甚麼時候看彩虹,就可以看到。」 「甚麼樣的彩虹眼鏡?」我問她。 「陽光照在這種鏡上,鏡折射出彩虹,就叫彩虹眼鏡……。」 噢,乖乖!頂聰明的女兒! 晚上靜下來禱告時,心裡突然一亮,天父的慈愛不正像陽光一樣嗎?當我們遭受創傷,需要關懷,天父的愛就像彩虹一樣真實、溫暖,歷歷在目。而平淡的日子裡,它也無所不在,只是我們沒有彩虹眼鏡,不能看到而已。 甚麼是我的彩虹眼鏡呢?靜心的禱告。想起上帝對挪亞講的話:當我看見彩虹出現在雲中,我就記念我跟你們和地上一切生物所立下的永約。(創世記九章16) 有好些人說:「我們多麼渴望承受福澤!」 上主啊,求祢用慈愛光照我們!

別寵壞孩子

Paul Tautges// 現代父母對孩子總是過份呵護。我們只要到商場或超級市場走一趟,就能看到這種令人搖頭歎息的情景;小孩缺乏教養,不停吵鬧,真叫有識之士不禁暗問:「到底是誰發號施令?」「可以嗎?好不好?…….」孩子不斷央求,習以為常!「新美國夢中心」(一個致力促進負責任地運用資源與產品的組織) 做了一項調查,發現廣告確有過任魔力,可左右兒童心智成長,於是計劃遊說國會修訂法律,限制以青少年人為對像廣告。 不過這就能解決問題嗎?是否還嫌法律不夠繁瑣?像不像往骨折的地方貼上止痛膏藥?有沒有更好的方法?最佳答案是否當回到基本的家教問題上──上帝已經把管教的權給了父母?父母必須明白,他們對孩子所能作的最大貢獻莫過於管教孩子。 我並無意說每個父母都當相信上帝已把管教的權柄賜給他,但起碼我們都心裏明白,孩子不當騎到父母的頭上。父母必須明白,上帝將祂的一部份權柄賜給他們,是為了讓孩子蒙福。只要不是濫用權力,父母可儘管放心管教孩子。可惜今日你要約束孩子,不讓他們為所欲為,大家就會說你「虐待」兒童。 父母必須明白,為人父母者,對孩子最大的貢獻莫過於挑起管教責任。而且堅持到底。可是調查顯示,當小孩子不停吵鬧:5成半的青少年說:「父母最終就範。」6成的青少年承認,他們從小學一年級起,就能利用小事操縱父母。 一個廣告公司的策略主管也有同感,說:「孩子是今日家庭的中心。」她肯定說對了!上述接受調查的青少年,年紀在12與17歲之間。然而專家表示,早於孩提時代,孩子就學會了怎樣與父母糾纏。那時,父母的整個世界都環繞著這個小開心果:「我們不能去那裏,因為小莉不喜歡那裏的食物!」「如果我們這樣,小威要胡鬧了!」「如果我們今晚出門,小茉莉肯定為難褓姆!」還有這個、那個….,每次小娃兒一哭,就彷如世界要塌下來! 真關心子女的父母,絕不這樣溺愛孩子,誤了孩子的前途。這話是甚麼意思?意思是:真的關心是永遠為對方的長遠利益著想。 一個人若眼睜睜看著對方自取滅亡,自己默不作聲,他不是真愛對方。真愛會讓對方知道甚麼是對,甚麼是錯──即使當時他不高興。這也意味著,禁止小孩上街玩耍的父母,要比由得孩子通街亂跑,致被車子撞倒的父母,更愛孩子。這也意味,拒絕孩子貪得無厭的索求,讓孩子明白世界並不是那麼永遠稱心如意和事事順利,對孩子的益處更大。父母若夠聰明,明白這個道理,就不會動不動便拿孩子作藉口和擋箭牌...

逃出紅高棉

賴健清// 我父母在柬埔寨一個村鎮裡做小生意,我們有4姊妹沒有兄弟。3個姐姐先後結了婚,雙親因生意太忙。但我沒因此丟下書本,父親晚上一有空就教我讀書。丈夫入贅女家。協助料理生意。婚後半年,父母將生意權交給我們負責。我們育有7個兒女,5男2女。生活雖不富裕,卻很愉快。 毒菜奪命 1970年我門住的村鎮「解放」,次年母親生病,卻因鎮裡的醫生都逃往市區而求診無門。等到金邊也「解放」後,雖有好幾個中華醫院的醫生逃來我們的村鎮;但這時,母親已因藥石無靈而去世。1973年有一天,大女兒早上從市場買菜回家,煮湯給我們吃。那天中午,幾個小孩都不肯喝湯,大女兒和我父親吃得最多。午飯後,大女兒如常收拾洗碗,還沒洗完,就對我說:「媽媽,不知為甚麼,我覺得要嘔吐。」說畢倒地。那時我懷胎6個月,一時手足無措,忙出大門外呼救。誰知到了門口,竟也不支倒地,不省人事。有人見了,立刻扶我去醫務站急救。這時親友紛紛援手,表姐主動把我接到家中靜養。一周後,我回到家中,見大門上貼著白紙。原來我的大女兒因失救死去。我父親也於當天傍晚病情發作,大家拿藥給他,他不肯吃,說:「我女兒和大孫女都死了,我活著無用,不如一同死了好!」有人對他說:「你女兒沒有死。」他不相信,因為他親眼見我倒地。這樣,父親也在晚上9時去世,家中同時放置了兩口棺木。我聽後肝腸寸斷,幾乎不醒人事。丈夫開解說:「我們必須鎮作起來,還有6個孩子要我們照顧呢。」原來大女兒買了小偷從菜園裡偷來剛撒了殺蟲劑藥的菜。那個小偷說不定因為窮途末路,鋌而走險,以為偷菜不是殺人,小罪而已;怎也想不到就因這一念之貪,便奪去我家兩條人命。古人說得對「勿因善小而不為,勿因惡小而為之」,這話一點不錯。 紅高棉為禍 1974年,以波搏為首的紅高棉興風作浪,隨意殺害人民,沒收人民的家產。我家做小生意,所以暫未被抄家,人命也還算保全。但是後來,看到他們殺人放火的行徑越來越兇殘,我便越發害怕,對國銘說:「不如你一人先逃往越南。」他反對,認為就算死,也要一家人死在一起。無論我怎麼勸他,他也不走。 不久,紅高棉下令所有人民都必須下鄉種田,半個月方能回家一天。1975年,國銘在田工作時被拉走,要他去學習;3個星期後,他們來我家的店裡,將一切貨物都登記了,叫我不可以賣。我對他們說:「不賣,我們哪有錢買東西吃?」他們不理我們的死活,我也顧不得甚麼;幾天後,有客上門買東西時,我照常...

死人變活人

棚橛// 走上成功路 我在廣州長大,父母是中學教師,家庭教育嚴格,故小時候做事一絲不茍,規矩有禮,尊敬師長,恨惡不義。在學校任班代表,深得老師和同學青睞。小學、初中時更是「學雷鋒」是個做好事的積極分子,又頗有愛心,與人和睦。大錯不敢犯,小錯卻心裡自知。讀書也過得去,但全不知讀書為何。1984年我進入專科學校,主修電器維修,這是我喜歡的,自此就有了方向,成績很不錯。 專科畢業後,順利被分配到省委機關工作。那是個國家單位,屬政府機關的行政部門。其中有個對外部門。在中國稱「勞動服務公司」,其實是經營娛樂場所,包括電影、投影和舞廳,或出租店舖讓人做生意,是一個對外營業賺錢,較有權力的部門。 工作一兩年之後,我自己經營了一間電器維修的店舖,做街坊生意。電器維修在那年代很吃香,因內地開始有彩電、冰箱和空調等,但價格很昂貴,壞了,人們不會丟掉,只會拿去請人修理。當時,我請了兩個師傅上門維修,收入很不錯。在一般人眼中,我的事業成功,在政治上的表現也很出眾。 過不了多久,吃喝玩樂不能滿足我的心,就在朋友的引誘和好奇心驅使下,尋找新的刺激──吸食毒品。剛開始,他們讓我免費試吸,將海洛因放在煙內。之後偶而吸幾口,以此炫耀自己有錢,有本事弄到毒品。怎料吸了幾次就上隱。其實剛吸食時,感覺很不好受,有時會作悶、嘔吐、頭暈,吸後幾天仍覺疲倦。但吸過數次後,就覺得很陶醉。逐漸人變得懶洋洋的,做事不起勁,甚至覺得甚麼都沒意思,都不感興趣,都沒有反應。 不知不覺,我的毒隱越來越深,先去放在香煙裡,繼而追龍,最後直接注射入血管。吸毒最深的日子,一天要花2、300元 (人民幣,下同),在當時,已是很多人一個月的收入。我的經濟本富裕,後卻變得一貧如洗,甚至要撒謊向人借貸,真苦不堪言。幸而還稍有良知,不至像許多毒犯一樣去偷去搶,但已變得常撒謊借錢,又無法償還,內心痛苦極了。 親戚朋友都勸我父母,當沒生過我這個兒子算了,連親姐姐也罵我:「你是個人渣。活著有何用。我們沒欠你甚麼。」我能怪她嗎?這唯一的姐姐很疼我,可是當她預備作新娘子的時候,我卻在看守所裡,只為請柬已發出,她一面籌備婚禮,一面送衣食來給我。人生還有比這更大的遺憾和苦痛嗎?難道我不想做個好人?難道我不願好好活著?本來屬於我的東西:穩定的工作、苦心經營的小店、家人的愛、女朋友都離我而去。彷彿整個世界都在拒絕我,誰能聽到我的呼求?誰能給我所需要...

神啊,祢是誰?

張逸萍// 上帝啊,我相信祢存在。 我看見一些小昆蟲與生俱來就有自衛器官,那不可能由進化而來,因為如果牠們沒有自衛能力,老早就被其他動物吃掉了,哪裡還有機會進化?小昆蟲也許還有一些頭腦,天上的星球沒有頭腦,但仍懂得循著軌道運行,否則必然互相碰撞,這樣宇宙就完蛋了。每當我看到宇宙的偉大、萬物的奧妙,就不得不承認,一定是有一位智力非常高超的設計者在後頭指揮著。上帝啊,我相信祢就是這個設計者和指揮者。 但是,上帝啊,祢是誰?祢叫甚麼名字?祢在哪裡?我怎麼才能認識祢?這樣的祈禱合情合理,因我們既看不到上帝,聽不到祂的聲音,也摸不到祂,怎能認識祂?如果有人走到你家大門前,說是便衣警察,要進來和你談談。你必請他出示證件,甚至打電話給警察局,問個清楚。要調查便衣警察的真實身份,還不算太難;但要找出誰是真神,就不容易,因為宇宙間沒有「上帝證明書」這一回事。 首先,我們來調查一下,有沒有誰稱自己是神? 答案是:有。在世界各大宗教的教主中,也只有耶穌一個說祂是上帝。祂曾說:「我與父原為一。」(約翰福音十章30,參十二章44-50) 耶穌口中的:「父」是天父,是創造天地萬物和人類的上帝。當時猶太人很明白耶穌那句話,因為他們馬上反駁:「你說僭妄的話……你是個人,反將自己當作神。」(約翰福音十章33) 此外,其他各大宗教教主都沒自稱為神。釋迦牟尼並沒稱自己是神。「佛」的意思是一個「自覺覺他,覺行圓滿」的人,也即是說,這人悟道達到高峰。回教的穆罕默德自稱是先知,他不是可蘭經的阿拉真主。只有耶穌基督自稱是神。 當然還有些小人物,如精神病患者,或某些異教邪說的創始人,都自稱是神。我們不妨請這人把他是神的證據拿出來,告訴我們好說服我們。耶和華對假神說:「你們要呈上你們的案件。」雅各的君說:「你們要聲明你們確實的理由。」可以聲明、指示我們將來必遇的事,說明先前的是甚麼事,好叫我們思索,得知事的結局,或者把將來的事指示我們。要說明後來的事,好叫我們知道你們是神。你們或降福,或降禍,使我們驚奇,一同觀看。看哪,你們屬乎虛無,你們的作為也屬乎虛空。那選擇你們的是可憎惡的。(以賽亞書四十一章21-24) 耶穌有什麼憑證呢? 耶穌說:「你們當信我……即或不信,也當因我所作的事信我。」(約翰福音十四章11) 耶穌指的,是祂所行的神蹟。彼得也說:「上帝藉著拿撒勒人耶穌,在你們中間施行異能、奇事、神蹟,將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