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足自誇

游宏湘 // 活得愈久,愈體會到,人無論有甚麼長處,也不足以自跨。譬如幽默感,許多人說我有幽默感。但那是因為他們不認識家父之故。家父沉默寡言,不主動開口。可是一旦開口,只要是簡短插一兩句,便會引來哄堂大笑。試問我又怎能以幽默自居?特別是家父在場的時候。另外我還有個長處,就是不需鬧鐘,也能準時起床。我最近才發現自己有這個能耐。過去兩年,我每逢星期一、三、五,早上7點便起床游泳。自96年年初我們遷到另一個小城居住,因工作關係,要早泳便得6點起床。但奇怪的是,無論時間表怎樣改動,前一晚怎樣遲睡,我都能準時起床。或者有人說,準時睡醒有甚麼了不起,但是在我而言,體內好像裝了一個鬧鐘似的,就足叫我驚訝不已!這不是我決定做就能做到的。我的身體好像辦到一些我自己也無法決定的事。 幽默不足自誇,準時睡醒也不足自誇;由此令我想起「恩典」。在日常生活中,我看到恩典處處。首先,生命本身便是恩典。並不是我們做了甚麼賺來生命。在我們呱呱墮地時,我們需要有恩典,才可以活下去──我們需要有人,有父母照顧,供養保護,方能成長。即使做人,也靠恩典而活。可曾想過,我們的體內每時每刻,都在進行著千萬個化學反應,而這些反應,都是沒經我們策劃、批准和參予的。或者我們不知道身體怎麼消化香蕉,但每次吃香蕉,身體都將它消化。我們不知道潔淨血液,但腎臟不住為我們潔淨血液。我們的賬目時有收支不平衡,但體溫總保持在華氏98.6度。 活著,是靠「恩典」。那麼,屬靈生命是靠恩典,又有何不合理呢?肉身生命是白白得來的,那麼靈性生命也是白白得,又豈不可能呢?聖經正是這樣告訴我們。聖經說:我們是靠恩得救。是靠恩典。不是因為我們作過甚麼,不是因為我們能作甚麼。屬靈生命與肉身生命,同樣是白白賜給我們的。上帝藉父母給我們肉身生命,又藉神子耶穌基督賜給我們永生。肉身生命未經我們同意,便賜給我們;但更寶貴的屬靈生命,神卻讓我們參與抉擇要或不要。希望你要,你要做的,只是接受耶穌做你生命的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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