罪的意識

罪的意義乃是所有一切靈命失敗的根源。有罪的意識毀滅了信心。它毀滅了我們心中創新與進取心。它叫人有自卑感。人怕神,他也怕自己。他一直尋找能為他作信心禱告的人。他毫無在父神面前,有合法正直地位的感覺,同時又有自卑感。教會裡到處都可以遇到,由有罪感而來的自卑感。 人們一再重覆對我說,我如果能夠除去有罪的意識,我就得醫治。我就有神的能力;可是,我不能夠除掉有罪的意識。醫治罪疾的救贖,神已經提供了這樣的救贖嗎?我確實知道,神已經提供了這樣的救贖。如果神沒有計劃,當人還生活在地上的時候,將罪疾從人裡面除掉,人就永遠在神面前站立不住,因為救贖的事工,只在來世有效。 神預備好了新造,祂計劃好了,將祂自己的性格放在人裡面,把舊的罪性拿掉,代之以神的本性。這樣就毀滅了罪的意識。很少有神學家,認出這個事實:就是罪的意識,幾乎是所有一切人造宗教之母。人無法醫療這個可怖的罪疾。不配的感覺,毀滅了信心,剝奪去我們內心的平安,叫最認真的,最熱誠的禱告生活失去果效。 它奪去了與父神所有一切的團契,與靈裡的相通。自路德以來,我們的神學家,從來沒有找到這情況的療法。講聖潔的人,很勇敢的去面對這個問題,可是,直到目前為止,他們從來不能完全治療這樣的病人。 人的療法,向來是悔罪,憂傷,深切傷痛的禱告。其他的人,他們設法嘗試,用下面的方法,去安慰良心;上教堂,行懺禮,禁食,捐錢,背誦禱告,改過,自律,自卑,自虐。有人甚至自我鞭打,也有人長途跋涉朝聖。這些方法,都已經試過了。每一個熱心的人,都已經用過這些方法了。雖然有新運動興起,就是男女信徒,彼此認罪,而得著暫時的釋放。 認罪可能將他們身上的壓力暫時除去,可是,無論那一種活動,不管是悔改,苦行懺悔,禱告,捨己,都不能將罪的意識,從心中除掉。 有兩種罪的意識,一種是從來沒有重生的人。另外一種是沒有成熟的信徒----是從事沒有長大超過幼兒階段的信徒。他們不知道,他們在基督裡的權益與特權。 困擾是在那裡?就是這個屬血氣的人是罪人,可是他比罪人更多。哥林多後書六章14裡說,他被稱為不義,其他地方,他被稱為罪人。他超過犯律法的人,他是可怒之子,他靈裡是死的,他與撒但相連,正如信徒與神相連一樣。信徒已經與神的性情有份,屬血氣的人與撒但的性情有份。難題是:神如何能夠合法的處理罪性的問題,與眾罪的問題?神如何能處理在人裡面的撒但性情? 神的療法 神所完成的救贖,包括人需要的每一個階段,完全恢復了與神的交通。因此,就沒有罪的感覺與過去罪過的記憶。信徒站在耶穌基督的豐滿裡,他已經有份於在基督裡神的豐滿。(約翰福音一章16) 「從祂豐滿的恩典裡,我們都領受了,而且恩上加恩。」你若細讀希伯來書十章1-19,你就發現在舊約裡,罪愆與過犯,年復一年被紀念,可是在新約裡,接受了耶穌基督的人,他就失去了罪感,代之以他與父神交通合一的感覺。 歌羅西書一章13-14,「祂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,把我們遷到祂愛子的國裡。我們在愛子裡得蒙救贖,罪過得以赦免。」注意,在這節經文裡,祂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,----就是撒但的統治----同時,把我們遷到祂愛子耶穌基督的國度裡。 這裡有四個事實: 我們得救贖,脫離撒但的權勢。 我們出生在祂愛子的國度裡。 我們在愛子裡得蒙救贖,就是脫離撒但權勢的救贖。對那接受耶穌基督為他救主的人,撒但再沒有合法權利去轄制他。那人已經從撒但的轄制,撒但的家庭,撒但的權勢底下被救出來。他出生在神的家庭裡,在神愛心的國度裡。當這些都完成了,耶穌基督的救贖大功就成為事實。 神不但將我們從撒但的權勢底下救贖出來----我們的罪也得赦免。 祂救贖了我們。 祂重新創造我們。 祂使我們脫離撒但的權勢。 祂赦免我們過去了一切罪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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