罪的意識
罪的意義乃是所有一切靈命失敗的根源。有罪的意識毀滅了信心。它毀滅了我們心中創新與進取心。它叫人有自卑感。人怕神,他也怕自己。他一直尋找能為他作信心禱告的人。他毫無在父神面前,有合法正直地位的感覺,同時又有自卑感。教會裡到處都可以遇到,由有罪感而來的自卑感。  人們一再重覆對我說,我如果能夠除去有罪的意識,我就得醫治。我就有神的能力;可是,我不能夠除掉有罪的意識。醫治罪疾的救贖,神已經提供了這樣的救贖嗎?我確實知道,神已經提供了這樣的救贖。如果神沒有計劃,當人還生活在地上的時候,將罪疾從人裡面除掉,人就永遠在神面前站立不住,因為救贖的事工,只在來世有效。  神預備好了新造,祂計劃好了,將祂自己的性格放在人裡面,把舊的罪性拿掉,代之以神的本性。這樣就毀滅了罪的意識。很少有神學家,認出這個事實:就是罪的意識,幾乎是所有一切人造宗教之母。人無法醫療這個可怖的罪疾。不配的感覺,毀滅了信心,剝奪去我們內心的平安,叫最認真的,最熱誠的禱告生活失去果效。  它奪去了與父神所有一切的團契,與靈裡的相通。自路德以來,我們的神學家,從來沒有找到這情況的療法。講聖潔的人,很勇敢的去面對這個問題,可是,直到目前為止,他們從來不能完全治療這樣的病人。  人的療法,向來是悔罪,憂傷,深切傷痛的禱告。其他的人,他們設法嘗試,用下面的方法,去安慰良心;上教堂,行懺禮,禁食,捐錢,背誦禱告,改過,自律,自卑,自虐。有人甚至自我鞭打,也有人長途跋涉朝聖。這些方法,都已經試過了。每一個熱心的人,都已經用過這些方法了。雖然有新運動興起,就是男女信徒,彼此認罪,而得著暫時的釋放。  認罪可能將他們身上的壓力暫時除去,可是,無論那一種活動,不管是悔改,苦行懺悔,禱告,捨己,都不能將罪的意識,從心中除掉。 有兩種罪的意識,一種是從來沒有重生的人。另外一種是沒有成熟的信徒----是從事沒有長大超過幼兒階段的信徒。他們不知道,他們在基督裡的權益與特權。  困擾是在那裡?就是這個屬血氣的人是罪人,可是他比罪人更多。哥林多後書六章14裡說,他被稱為不義,其他地方,他被稱為罪人。他超過犯律法的人,他是可怒之子,他靈裡是死的,他與撒但相連,正如信徒與神相連一樣。信徒已經與神的性情有份,屬血氣的人與撒但的性情有份。難題是:神如何能夠合法的處理罪性的問題,與眾罪的問題?神如何能處理在人裡面的撒但性情?  神的療法 神所完成的救贖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