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死不休
林修榮 // 我提早退休前,好幾年都每星期工作80至100小時。晚上回家,例行將公事帶回家中繼續苦幹。與家人渡假時,不忘用手提電話處理業務。說來好笑,惟一真正休息的時間是出國公幹,坐在長途飛機上的幾個小時。 我生長在香港。香港人總是匆匆忙忙──不論是否趕時間及有要事。無論做什麼我都超力以赴,處處要競爭求勝。這已成了我的性格。就算在公眾游泳池游泳,也暗地裡和在旁邊游泳的陌生人一較高下。後來更覺得游泳不夠競爭性,乾脆攻打速度更快、競爭更激烈的壁球。我無疑是千千萬萬A型工作狂裡的一員。我們最大的嗜好是拼命工作。聽說日本工作狂特別多,有人甚至做到突然在辦公室倒斃,即所謂「過勞死」。還有職員因受不了工作壓力而自殺,日語稱為「過勞自殺」。 但美國人也不遑多讓。據國際公會 (International Labor Organization) 最近調查報告,美國人的工時比日本人更長,高踞工業國家榜首。該報告說,美國工人平均每年工作1966小時,在1980年平均是1833小時,日本人同年平均工作2100小時,現下滑至每年平均1889小時。美國人則在1993年迎頭趕上。相交之下,法國人、德國人的工時較短,平均每年分別為1656及1574小時。 上述統計想是指藍領和白領階級,行政和專業人士工時更長。根據一個幫忙各公司物色主管人才的機構 (Management Recruiters International) 所做的調查報告顯示,在5000名受訪的管理階層人士中,82%休息時不忘工作 (如渡假時處理業務)。不少人在周末及假期上班,或利用手提電話和傳呼機遙控。不少人渡假時有罪疚感。他們覺得,如想出人頭地,就非加倍努力不可。至於是否做到自己身心力交瘁及犧牲家人,就一概不管。設若夫妻2人同時忙得天昏地暗,這個家可想而知家不成家了。 有人告訴我,矽谷全盛時期,電腦程式設計師每週工作120小時。人人都想:現在市況大好,就業市場縮緊──今日不爭,更待何時?誠然,收入高、住豪宅、分得豐厚的購股權,委實誘人。現在是拼殺時機,務求事業再創高峰,財富升值。但是,往往拼命為工作、為金錢作出最重大犧牲的人,結果卻不能享受工作成果。就像聖經中說:「人在日光之下勞碌累心,在他一切的勞碌上得著什麼呢?」這不難理解,因一個人忙得暗無天日時,當然無閒享受人生和工作成果。 工作狂的代價有時大至無法彌補。醫學雜誌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