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雲上太陽永不改變

黃寶燕 我生長在首都馬尼拉。1987年到香港結婚。婚後育有兩個女兒。 申請離婚 我在香港沒有甚麼朋友,去教會好像是精神寄託。幼女幼稚園的陳老師常借福音性錄音帶給我聽,並鼓勵我。她知道我和丈夫感情不好,常吵架。丈夫天天除了工作就是看新聞和辦自己的事,沒閒陪我們。直到一天我決定和他離婚,自己到法律援助處詢問,政府接納我的申請,半年之內收到很多律師信,最後安排了時間上法庭。陳老師得知此事後,勸我禱告,求問上帝這樣做對不對。我答:「等事情辦妥了,我自然會禱告。」她問:「妳鐵定有時間等嗎?」我不能回答。當天晚上,坐立不安,徹夜輾轉反側,不能成眠。我的個性雖然剛硬,心裡卻感到上帝不喜悅我離婚,我這樣做是得罪上帝。於是起來禱告,求上帝赦罪,承認自己信心不足,願意遵照祂的旨意行。可是心裡納悶,暗想:如果我取消辦理離婚手續,一切費用將由我負責,豈不糟糕?最後我決定把煩惱交給天父上帝。告訴祂,我倚靠祂,請祂幫忙解決。 次日在法庭上,外籍法官審理我們的案件。他得知我們要求復和時,用好奇的眼光看了我們一家四口,含笑稱讚女兒漂亮,說她日後可以參加選美。那時我的心情緊張,不知要付多少庭費。誰料法官宣判一切費用全免。這真是天父上帝的恩典!讚美主!我的婚姻雖談不上美滿,但也維持了十五年,我很珍惜這個家,希望盡力做好自己的本份,教導女兒們認識真理,給她們一個完整的家。 身體衰殘 我1995年右腳疼痛日漸嚴重,檢查不出原因。次年因回菲律賓探親,順便檢查一下。照了磁力共振,證實脊骨有問題,需要做大手術。我祈求上帝醫治。上帝用聖經使徒行傳十七章28節回答:「我們生活、動作、存留,都在乎祂……。」我遂安心靠主,結果手術平安,走路沒問題。復原後感觸很多,回香港後,生活中更體會到這位創造主是永活的真神。 不料六個月後,眼睛又看不清了。我找眼科醫生檢查:眼膜沒事,也查不出病因。到聖誕節回菲律賓做了磁力共振,發現是腦裡長了腫瘤,壓著視神經,病情會隨時惡化、令我失明。聽後,我不禁淚流滿面,心裡抱怨:「怎麼又是我?!」6個月前,不是才動了脊椎手術,怎麼又來一個更危險的大手術? 醫生說,時間不能再拖了,我須早做決定。家人聽後替我難過,尤其是媽媽,年紀大了,她想到兩個外孫還小,由誰照顧呢?最後我想:「人的盡頭,是上帝的開始。」我學習降服於上帝。新年到了,手術終於排了日期。這次危險性極高,但我知道生命掌握在上帝天父...